”
他從口袋里拿出一個天鵝絨的盒子,打開來,里面躺著一枚精巧的胸針。
我覺得眼熟,忽然想起那是我曾經見到過的那張草圖,傅之珩沒有做戒指,而是把它做成了胸針。
“婚戒我們已經有了,項鏈你也有了最喜歡的,所以我做了一枚胸針。”他說。
我不自覺摸了摸自己的胸口,一枚小小的吊墜妥貼地藏在那里。
傅之珩站起來幫我把胸針別好,鉆石鑲嵌的玫瑰花加了細細的流蘇,日光一晃,照出細碎的銀光。
“這是我自己做的。”他說,“原本想找珠寶工坊,后來一想,你的漂亮玩意已經夠多了,不如我自己做個丑的。”
我用指尖碰了碰胸前的玫瑰,說:“不丑,只是俗氣。”——這麼多鉆石和紅寶石,好像不要錢一樣。
傅之珩輕哼一聲,捏了捏我的鼻尖說:“我就是俗人。”
回到家信箱里躺著一封新的信,沈南嶼每個月都寄信過來,早幾天或晚幾天,我和傅之珩都習慣了。
這次隨信一起過來的還有一片蒲公英書簽,沈南嶼在信里說,這是他春天時在田野里摘的,祝我新婚快樂。
我疑惑于這種巧合,抬眼望向傅之珩,見他心虛地移開目光,低頭摸了摸鼻子。
“我破壞了你們的訂婚宴,他一定還在記恨我,所以故意告訴我他在為你準備婚禮。”
沈南嶼筆觸輕松,在信里告傅之珩的狀。
“有什麼了不起的。說的好像你已經喜歡上他了一樣。”
“哥哥,你答應我,別那麼快喜歡他好不好……非要喜歡的話,別那麼多,一點點就好,不然他又要尾巴翹上天。
”
我從信里抬眼,傅之珩已經悄悄鉆進廚房,正若無其事地攪打奶油,準備給我做答應好的芝士蛋糕。
收回目光繼續讀信,沈南嶼依舊洋洋灑灑寫了好幾頁,講他最近的生活和對我的想念。
“昨天上英語課,大家學了一個新的詞組,once in a life time,一生一次。
我想,我遇見你,也是once in a life time。
一生一次,一次一生。
……
你一定不會相信,一所學校從一年級到六年級的小孩都在一起上課。看到他們我才發現,其實我以前過得并不算糟,至少你的出現讓我明白我該往哪走、我努力的意義是什麼。
所以我也想多為他們做一點,就像你曾經為我做的,把頭頂灰蒙蒙的天空撕開一道裂口,讓外面的光照進來。
直到現在,你仍然是照亮我的光。”
第99章
[三年后]
我不該一念之差,碩士畢業后又申請了一個博士。現在只讀了一年,我就覺得自己要畢不了業了。
可是為什麼讀書看起來對一些人來說那麼簡單,比如沈南嶼……
三年來沈南嶼每個月雷打不動給我寫一封信,我離開前曾妄想他獨自生活一段時間后漸漸忘記我,回歸正常的人生軌道,可是他不僅沒有,反而在逐漸成熟的過程中變得更加執著,也更加堅定自己要什麼。
第一年他去山村支教。
第二年他回到大學,用半個學期修完學分,完成論文順利畢業,與此同時申請到一所以法學和經濟學聞名世界的藤校,畢業后拿著最高獎學金去讀了這所學校的法學碩士。
第三年也就是今年,他碩士畢業,拒絕了Cravath和Wachtell遞來的橄欖枝,往蘇黎世這邊投了幾份簡歷,也都拿到了offer。
最后這條是我從他最近的一封信里知道的。
回到城市后他的信變得準時很多,往往寄出半個月我就可以收到,去年我開始斷斷續續地給他回信,一來到底不放心他孤身在異國他鄉生活,二來我也知道他已經想得足夠清楚,無論如何都不會再改變自己的決定。
只不過出于某種默契,我們一直沒有通話或線上聯系。在這個時代,保持書信聯絡三年,聽起來比廝守一生還要難。
最后一封信的最后一句話,沈南嶼說:“想念的人一定會再見面。”
我合上信,心里有點酸酸的,也有點欣慰。
我的小兔子,他好像終于長大了。
算算時間,他寫這封信的時候正在準備畢業的事情,現在十多天過去,該辦的大概都已經辦好了吧……我忽然有點緊張,那種將要和一個人見面卻不知道具體何時見面的感覺,一想到就讓人心跳加快。
我走到院子里,看見傅之珩在修理他的自行車。
因為沈南嶼在信里提到過他某天做夢,夢見騎車載我在A大校園里兜風,傅之珩看見了,眉毛一橫說他也要學騎自行車。
于是從小坐在邁巴赫里長大的小傅總,在三十一歲這年第一次買了一輛自行車,磕磕絆絆學了半個多月,他本人倒是只摔了一跤,但他的車已經被撞得破敗不堪。
看這個樣子,我不知道什麼時候才可以坐他的后座。
傅之珩聽見我的聲音,站起來沖我露齒一笑:“寶貝。”
我忽然想起六月過去大半,我們兩個的結婚紀念日也快要到了,沈南嶼回來的話……
傅之珩看出我有心事,走過來用自己的衣服擦了把手,然后摸摸我的頭發,問:“怎麼了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