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擋殺神,佛擋弒佛。
想想父母曾經在世之時,處處與人為善,能幫襯的事,絕對不含糊。
結果呢,卻落得一個意外身故英年早逝的下場。
現在他們一朝不在了,尸骨還未寒,靈魂還未散呢。
這群受過父母恩惠,所謂的親戚叔伯們立馬露出了丑陋惡心又猙獰的嘴臉,來驚擾逝者的英魂。
居然聯合起來,欺負他們留在這個世界上唯一的血脈,一個6歲稚齡的孩童;
他們的狼子野心啊,簡直讓世人惡心不恥,也忍無可忍。
這群惡徒的嘴臉,是否讓父母飄散在空中的靈魂收入眼底。
所以辛梓諾頂著寒風里瑟瑟發抖的小身體,選擇了先下手為強。
她跟警察叔叔直言不諱的闡述,并堅定的申請了財產保全。
辛梓諾稚嫩又清晰的嗓音跟警察叔叔說道:
“警察叔叔,我叫辛梓諾,今年6歲,是已逝者的獨生女,我不想去任何親戚家里寄人籬下。”
“他們根本就不是真心的喜歡梓諾,想要撫養梓諾長大。”
“他們只是想要霸占我爸爸媽媽留下來的巨額財產和死亡賠償金罷了。”
“因為成了我的監護人,他們就可以輕而易舉的擁有這一切。
享受逝者給他們帶來的榮華富貴。”
“所以!我,堅定并堅持我的合法權益,拒絕他們任何一個人成為我的法定監護人。”
警察看到這個說話清晰,表達流暢,長相稚嫩五官精致又漂亮。
可憐又無助的孩童倔強般堅定的眼神時,內心也忍不住升起了一絲絲憐憫愛護之心。
甚至對那群打得不可開交的親戚們涌動一股難言的憤怒。
在幾次詢問了她本人最終的決定之后,辛梓諾斬釘截鐵的告知了自己最終的決定。
這位辦案多年的老警察,隨即毅然決然的跟局長遞交了一份特殊的申請報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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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章:十二年后
孩子父母留下來的財產由她個人自由分配,成立個人信托基金,不需要任何監護人監管。
她本人也不需要任何人撫養,她自己監護自己長大成人。
就這樣在局長經過多方面的分析得出結論,以及多次開會研究探討過后,得出最終的結果。
甚至在一群如狼似虎的親戚們屢次叫囂威脅無果之后,辛梓諾如愿以償的得到了自由之身。
還繼承了父母因投資積累的數億資產,以及不動產和多處房產。
盡管她的內心知道,這群如狼似虎般的親戚們是不會善罷甘休的。
憑借自己的幼小的年紀,想要守護這份巨額財富是何等的艱難啊。
可是那又怎樣?
事在人為啊,哪怕再艱難,再坎坷,只要她不死。
就必須咬著牙齦也要硬挺過去,她無怨無悔。
她不想自己的命運受他人掌控。
否則的話,不僅父母的財產保不住,自己也有可能步入父母的后塵,被他們逼迫至死,這不是父母愿意看到的結果。
到時候這偌大的一筆財富,還不是會被這群露出獠牙的豺狼虎豹們瓜分殆盡麼?
最終這份財產的定論則是:辛梓諾作為她父母死后唯一的法定財產繼承人。
目前財產經本人再三同意之后暫時由信托部保管。
信托部每個月支付定額的生活費和學習費用,一直到她年滿18歲成年,財產才由她本人全權接管。
最后的協議注釋:只要辛梓諾在中途出現了任何人生意外或者病故。
其父母名下所有的財產將全部捐獻給紅十字會處理。
也就是說,只要她出了事,生病去世或者意外死亡了。
信托部保管的財產都將會被法院直接凍結,最后由紅十字會來進行分配處理。
親戚們聽到了這樣的結果,像是遭受了五雷轟頂,臉色出奇的難看。
聽到這道猶如噩耗般的判決消息之后。
親戚們紛紛變臉,開始同仇敵愾,伺機而動,全部都恨得咬牙切齒。
活像對方是他們的殺父仇人一樣,恨不得將她挫骨揚灰。
紛紛在心里暗自詛咒辛梓諾死無葬身之地,小小的年紀。
跟她死去的父母一樣的心思深沉,心眼比頭上的虱子還要多。
處處提防著他們的“良苦用心”,卻人人都在暗地里極盡所能。
用這世上最惡毒的語言詛咒她下地獄不得好死。
天煞孤星的命格,難怪會克死了自己的親生父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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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法律文書上白紙黑字明確規定,不會因為親戚們集體的反對而改變。
他們也無法辯論,更無法強取豪奪,因為這里的法律是不限年齡的。
對于兒童的保護律法那是相當的嚴厲的。
因為兒童是一個國家未來發展的希望,國家的根本所在。
國家的律法會保護所有兒童的權益不受到外界的侵害。
本案在本人強烈的要求財產的合法繼承權之內,政府執法部門又干預了其中。
誰要是敢違反兒童的保護律法?將會被依法判處重重刑。
所以親戚們全都不敢拿前程冒險,只能暫時的偃息旗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