饑餓、干渴、疲憊、頭疼……這是林織在還未完全清醒時感覺到身體傳遞的信息。
像是情緒波動過大后的緊繃,處于不安狀態下的戒備與驚慌。
林織睜開了眼,看見了近乎刺眼的白熾燈的燈光。
身處于逼仄到好像無法呼吸的空間,眼前有著重影。
頭頂忽然出現陰影,高大的男人神色冷峻,讓人想到極地冰原上的猛獸。
因為靠的太近,林織能看見他左眼眉毛上的傷疤,讓他看起來像是斷眉。
“說,你為什麼殺他?”
林織有些遲緩地眨了眨眼,感覺到了情況的不妙。
他這才發現,他坐在審訊椅上,手上帶著手銬。
他沒有接收記憶,所以沒有貿然開口回答,只是靠在椅背上,閉眼躲避男人的目光。
【01,先給我原主的記憶。】
01:【收到,馬上傳遞!】
林織的反應落在其他人眼里明顯就是逃避,另外一個警官拍了桌。
“別以為你這樣就能糊弄過去,那可是一條人命!”
很吵,林織皺了皺眉,心里涌現出一陣厭煩。
不對……林織深吸了一口氣,掐了掐掌心讓自己保持冷靜,這不是他的情緒控制力,有什麼在干擾他。
站在林織面前的男人眼神在嫌疑人的面上掃視,感覺到一絲微妙的違和。
在審訊的四十個小時內,這個青年有過慌張有過憤怒,持續否認自己殺人的事實,甚至狂躁地想要掙脫束縛站起來,近乎歇斯底里的情緒崩潰。
可兇手一向很狡猾,也很會表演,有時候自己都能騙過自己,他不可能心軟。
從證據來看,的確是他的嫌疑最大,可就在剛剛,在他問話之后,這個人的反應開始變得很怪異。
要不是就在他眼皮子底下,他會以為換了個人。
即使閉著眼,林織也能感受到被盯上的壓迫感。
林織竭力壓制住了身體本能地想要扣住椅子緩解緊張的沖動,這與他不喜歡暴露情緒的習慣相反,他很快知道了緣由。
原主是個獨居的三流小說家,曾經是一個樂團里的小提琴首席,做到這個位置應該前途無限,可他的精神并不穩定,他幼年便表現出這種病癥,類似于躁郁癥,倘若不順心,他會更加神經質。
因為樂團里有新的足以與他競爭的小提琴手,在對方的挑釁下,原主失控動手,最終被勸離了樂團。
原主為此不愿再拉琴,只覺得恥辱,搬離了原先的城市,買了一個房子閉門不出,在這期間他迷上了看小說,尤其是刑偵推理懸疑類,看多了便想自己寫。
他的文采不算好,但好在筆下的故事可看性還不錯,先后出版了兩本小說,有了一點名氣,但之后寫的東西編輯都認為沒有達到出版標準。
一連被拒絕了幾個故事,原主的精神已經緊繃到了界限,即使吃藥也無法壓制,家里的酒喝完了,他就出門買酒。
從便利店到他住的地方,有一個近路,是一條小巷。
在原主的記憶里,他一邊喝酒一邊提著一袋啤酒走過了那條路,然后就回家了。
昨天,他被一陣敲門聲吵醒,然后就被戴上了手銬,帶到了警察局審訊室里。
原來昨天清晨,有抄近路上學的中學生在那里發現了一具尸體。
根據法醫推測,男人的死亡時間是晚上九點到十點之間,原主正好在那個時候買酒經過,巷子前后的攝像頭都拍到了他進出。
原主沒有做的事情自然否認,在警察說到死者的身上有原主的腳印的時候,原主腦子空白了幾瞬。
他的精神狀態本來就不好,加上又喝了酒,所以根本不記得自己做了什麼。
警察將照片給他看,上面有著極為明顯雜亂的腳印,連死者的身上也有這樣的踢打的印子,可見原主踢了不止一腳,而且力度不小。
監控的時間也可以證明原主在巷子里停留了一會兒,這與原主之前說的什麼也不知道什麼也沒做就直接回家有了矛盾。
原主已經在這里待了很久,因為獨居加上沒有朋友,也根本沒有人來幫忙,只能等到四十八小時扣留結束后,警方沒有新的證據,他才能回去。
林織按了按脹痛的太陽穴,原主的情緒控制能力很差,不是性格而是精神疾病,難怪對他也有些影響。
他搜遍了原主的記憶,原主真的不記得那段時間發生了什麼。
但原主畢竟看了很多小說自己也寫小說,知道罪名不能亂認,所以一直在否認自己殺人。
警察反復地想從他口中挖出些內容,可他什麼都不知道自然什麼也說不出。
林織想,這件事可能沒那麼簡單。
他不認識死者,和死者沒有糾紛,兇器雖然就在現場,但是上面沒有任何指紋,殺人動機不成立證據不足,警察沒必要一直抓著他這條線不放。
從情況上來看,他完全就是個喝蒙的酒鬼,在巷子里可能被尸體絆倒了,所以泄憤地踢了幾腳就走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