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警察做過鞋印比對,出現在被害人身上的腳印的確和那晚原主穿出門的鞋子一致。
記憶欺騙了他,林織想,大腦藏匿了很多東西,連原主自己也不知道夜晚那七分鐘里他到底看見了什麼,他也同樣好奇。
仇或看著電腦屏幕里的青年,心想真的不一樣,可似乎誰都沒感覺出來不同,但如果是之前的那個人,現在早就已經激動地站起來怒吼著回答了,而不是這幅平靜中隱隱透露著失控的模樣。
四十八小時時間到了,林織在筆錄上簽好字后被解下了手銬,帶離了房間,去走了程序。
危允君道:“最近請不要離開本市,有任何情況可以報備,忽然失聯可能會被通緝,請您配合我們。”
林織拿到了自己的手機,在里面存入了她的電話號碼。
離開警局前,林織看見了在辦公室里抽煙的仇或。
他站在那里,身上穿了件黑色T恤,勾勒出身體線條,像是沉默巍峨的險峰,隔著透明的玻璃和他對望。
林織敲了敲門,微微仰頭看著他說:“警官,我的手機關機了,沒錢打車回家,你可以送我一程嗎?”
青年的面上帶著笑,形狀漂亮的眼睛給人一種柔軟無辜之感,略長的頭發讓他身上的頹靡感加重,想到他的精神狀況不穩定,更有種神經質的怪異。
仇或瞇了瞇眼,深吸了一口煙,掐滅后撈過寬大的外套穿在身上,拿起了鑰匙。
林織略顯古怪地跟在他的身邊,如果他剛剛沒有看錯的話,情人的底下是不是翹了點?
主要本來那地方也很顯眼,有點變化就更顯眼了。
只是仇或面色坦然,加上已經被衣服遮住,林織也無從追尋。
他倒不覺得自己有那麼大的魅力,所以只是奇怪。
仇或開的是自己的車,上車后先開了瓶礦泉水喝。
他知道自己的精力一向很旺盛,進入性成熟期后,需求量也極大,每晚要沖很久的冷水,要麼就通過訓練發泄出去,每天早上還得進浴室待一個小時才能出門上班,有時候忙了幾天積攢的更是讓他煩不勝煩。
這種事對他來說沒什麼意思,只是獲得機械快感,他沒有想找人的念頭,也沒對人隨便立過,誰知道現在是發什麼瘋。
在身邊青年系好安全帶后,仇或踩下了油門。
那天是他帶人上門銬的人,自然知道人住哪兒。
不過車卻沒停在林織小區門口,而是在便利店前的停車區,不遠處就是那條死了人的巷子。
“下車。”
仇或拔了鑰匙,讓林織下來。
林織開了車門,跟著人一塊走到了便利店門口。
“那天你在這里買了一袋啤酒,開了一瓶邊喝邊往前走。”
“對。”
林織按照記憶中的路線,朝著那條幽深的巷子走去。
這條長巷子位于兩個建筑群中間,陰影幾乎將光亮遮蔽,哪怕是白日,一眼也似乎望不見底。
第204章 警官的犯罪嫌疑人
時值初夏,白日已有些悶熱,但走進巷子卻能感受到撲面而來的冷意。
幽幽綿綿,往人骨頭縫里鉆,涌到四肢百骸,
林織走的很慢,回想著模糊不清的記憶。
當時原主提著東西一邊往嘴里灌酒一邊往前走,雙手都沒有空閑。
林織就這樣走到了巷子三分之二的位置,被仇或喊停。
林織停了下來,看向了右手邊,那塊地方有一小灘干涸的血跡,上面覆了些灰塵,這里就是第一案發現場。
根據警察所說,便利店門口的攝像頭九點零三分拍到了原主走出巷子去往便利店,九點零五分死者經過那條巷子,一分鐘后原主走進那條巷子,九點十三分另一個巷子口的民用攝像頭拍到原主走出,死者永遠留在了巷子里。
在此前后兩個攝像頭都沒拍到有人進出巷子,從時間和地點上來看,似乎只有原主有可能動手。
但原主沒有殺人動機,從體型體力以及狀態上,原主很難完成短時間內殺人這一點。
這是一場精心策劃的謀殺,林織想要是原主沒有恰好在這個時候出來買酒,或許這就是個懸案了。
因為前后只有一兩分鐘,兇手行兇后不可能那麼快離開,原主很大概率碰到了兇手,可如果和兇手碰面了,兇手為什麼不殺了原主這個目擊證人?
雖然原主喝的醉醺醺,但未必不記得事情,陌生人也不知道他有精神疾病,兇手為什麼放過了他?
在巷子里的七分鐘內,到底發生了什麼?
警察那麼執著地詢問他,應該也是這樣想的,他們甚至有可能以為兇手是他認識的人,總之他是這起案件的突破點。
林織按住了太陽穴,神經似乎被人扯動,一抽一抽的疼,讓他情緒忽然變得很糟糕。
“想起什麼了嗎?”
仇或的聲音忽地在林織的背后響起,讓他身體下意識緊繃。
仇或比他高了大半個頭,完全將他籠罩在陰影里。
“沒有。”
林織搖頭,抬頭看向了窄窄的天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