」
我嘆口氣,和宋時卿對視一眼,決定到時候見機行事。
婚禮辦得很盛大,場面像極了上一世我死后,宋時卿抱著我的照片,想象過無數次的場景。
婚禮上宋時卿一直在看我,眼神里寫滿了深情的笑意,我走到他面前牽住了他的手,隨后我們擁抱,宋時卿靠在我耳邊,輕聲說:「青梧,失而復得,我找到你了。」
他聲音里有細微的顫抖,抱著我的動作也小心翼翼。
我笑著回復他:「嗯,沒錯,你找到我了,宋時卿,結局更改了,我會一直陪在你身邊。」
我堅定地回抱住他。
14 宋時卿番外
我是在死后才知道,自己原來是個反派。
所以我注定無法打敗男主,得償所愿。
但在死去的那一刻,我其實并不難過,就好像從前積在心里的那麼多怨念、不甘、憤怒和痛苦在一瞬間都消失殆盡。
我又平靜下來了。
然后我突然又想起了自己決定黑化、成為反派的原因。
在遇見青梧之前,我過得很不好。
因為我是妖王幽都的兒子,母親早逝的私生子。
沒有人喜歡我,因為我弱小且低賤。
所以他們欺負我,把我踩在腳下,動不動就辱罵我是個廢物。
我很想反擊,但事實是我太小了,根本打不過他們。
最后我丟臉地決定逃跑,跑到人界去。
因為書本上寫著,人類是比妖要更弱小的生物,他們不會法術,不能修煉,遇到妖時只能束手無策。
那麼如果我去了人界,就不會再有人欺負我了吧?
我想。
但逃出妖族也付出了一些代價,導致我來到人界的時候,身上已經傷痕累累,連人形都維持不住。
然后我發現我錯了。
人界并不比妖族和平,人心也并不比妖來得善良。
我被一個中年男人抓住,他看中了我的皮毛,想將它剝下來做成狐皮大衣,賣給有錢的富家太太。
我于是又丟臉地逃跑了,跑到陰暗的角落里幻化成人形,避免被男人找到抓回去。
但是我的妖力不足以維持完整的人類形態,當青梧笑瞇瞇地走到我面前蹲下來,試探性地摸了摸我的尾巴的時候,我才發現,自己連狐貍尾巴都沒藏好。
我有些懊惱,隨后我發現她也是只妖,我打不過她,就這樣被她撿回了家。
我們度過了一段非常平靜且溫馨的時光,一切都很美好,我發現自己喜歡上了人界的生活,也喜歡上了她。
原來族人沒有騙我,在人界生活真的比在妖族更幸福。
除了……
青梧總把我當孩子,逼著我吃我不喜歡的食物。
還有她好像很怕把我養歪,總是動不動就在我耳邊念叨什麼「妖之初,性本善」,什麼「要做新時代的五好少年,不可以隨便傷害人,也不可以黑化哦,當反派會死得很慘的」。
還說等我大了要把我送到妖族學校去。
我有些不耐煩,很想告訴她我只比她小幾十歲而已,如果不是受了傷只能維持小孩子的形態,我幻化成人形可比她還高一截呢!
能不能不要再把我當成弟弟或者小孩子看待了?
真煩。
我惱怒地別開頭,卻又在她笑嘻嘻地圍著我,問我是不是生氣了,能不能給她揉一揉狐貍耳朵的時候,乖乖地低下頭,任她動作。
算了,她高興就好。
不就是把我當成弟弟嗎?
我總有一天會長大、會變強,會站到她身邊與她并肩,在危險來臨時擋在她面前,證明給她看,我能夠保護她。
我才不是弟弟呢!
然后我又食言了。
我沒能護住她,反而只能眼睜睜地看著她死在我面前——為了保護我。
我不明白為什麼命運不放過我,不能讓我們一直幸福平淡地生活下去,直到我真的長大,能站到她面前牽住她的手。
我恨自己的弱小,無法保護住我喜歡的人,所以我決定報仇,反抗命運加諸在我身上的悲劇。
所以我蟄伏了很久,忍著疼痛活了很多年,想等報完仇后去見她。
雖然我也不知道妖有沒有轉世的說法。
后來我又知道了每屆妖王都會得到一件傳承已久的寶物,那是一支能隨意篡改過去、現在和將來的命運之筆,有了它,青梧就可以活過來。
我改變想法了。
我想活下來,和她一起。
但那樣的話,光報仇是不夠的,我還得變得更強,強大到所有人都打不過我。
于是我黑化了。
我決定要贏。
可就在我殺了好多妖,即將要成功的時候,我被男主給打敗了,我死了。
我才知道,原來我是個反派。
我的黑化不過是順著劇情走的必然。
在以簡為為主角的故事里,我黑化的心路歷程根本不值一提。
至于青梧,我翻遍了劇情之神書寫的劇本,甚至找不到她的名字。
我有些茫然。
為什麼我死了,卻還是沒能見到她?
為什麼我只是個反派,卻不是男主?
「憑什麼?」
我問神。
祂憐憫地看著我,輕聲解釋,任何劇本里都必須有主角和配角,這是故事書寫的邏輯,即便是祂也不能更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