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把鐲子又摘下來,走過去蹲在他面前,他惡狠狠地盯著我。
「李明月,你誰都不信,你只信你自己,同樣的,你也只愛你自……」
「自以為是的東西!」 我打開鐲子,取出毒針,猛地扎在他頸側,笑意盈盈道。
「我愛不愛他又何妨,你覺得他在乎這個嗎?只要我肯留他在身邊,允他一生一世一雙人,允他共白首,這便是對他最好的賞賜和喜愛,他便再也離不開我。」
很快,他七竅流出黑血來,目光渙散地看著我,表情卻是嘲諷極了。
「是啊,還好他殷百里一心想給你做狗,舔在你身后,否則他豈不是真的要變成個活死人,永不見天日。」
我給了他一個贊賞的眼神,不無贊許道。
「倘若我們非敵是友,想來蘇卿將會是我最倚仗的臣子,你說得對極了,如若他一心要走,不肯留下,我會命人挑斷他的手腳筋,弄瞎他的雙眼,將他日日夜夜鎖在椒房殿內,只供我一人獨享。」
他只剩下最后一口出的氣兒了,雙目充血地瞪著我,費勁力氣張開嘴,卻又是一股黑血流出。
「李明月,你誰都不愛,你只愛你自己。」
我只回他一個溫柔似水的笑。
話落,他猛然抽搐兩下,眼睛瞪得大大的,再說不出任何話來。
我拍拍手,起身盯著腳下早已涼透的尸體,小云子低著頭悄聲而入。
「找個風水寶地葬了吧。」
「是。」
我走出鎮撫司大門,屋外陽光正好,清風徐來,街上熙熙攘攘,叫賣聲不絕于耳,人人皆有所歸。
這紅塵煙火,驅散了身上的些許寒意。
有人一身紅衣烈烈,負手而立,在階下等我。
一眼萬年。
我奔進他懷中,用力抱住他。
「百里,我們成親吧。」
18、
陽春三月,春暖花開,草長鶯飛。
今日是女帝迎娶大都督為皇夫的日子,文武百官休沐七日。
祭祖,告太廟,行大婚之禮,修百年同好。
太和殿前一百零八道臺階,我身披帝王冠冕,執起殷百里的手,踏上第一層臺階。
往事如煙,浮云般掠過眼前。
十六歲的李明月,只知春閨女兒心事,尚不知未來血淚重重。
十九歲的李明月,拋下所有禮義廉恥,殺死仁義禮信的自己。
二十歲的李明月,踩著累累白骨,踏過尸山血海,登上權力的至高峰。
二十三歲的李明月,曾擁有一切,也曾失去過最想要的,歷經得與失,她終于將所有東西牢牢攥在手心。
尤其是現在手里的這個。
臺下眾人高呼聲響徹天地,禮炮樂鼓齊鳴,萬人恭賀聲中,我攥緊了殷百里的手,與他相視一笑。
這山河萬里,這萬民所向,盛世之治,你我共享。
番外:
殷氏是巴蜀一帶的世家望族,家中子弟多在當地為官或經商,唯有殷父,從科舉入仕,外放江南做官,因路途遙遠,將家中妻兒老小留在了巴蜀。
錦衣衛來抄家的時候,殷百里猶在燈下溫習明日的功課。
他從小天賦過人,在父親的耳濡目染下,四歲知聲律,五歲手不釋卷,八歲熟讀四書五經,乃巴蜀有名的神童,其后被免去院試,允許直接參加鄉試。
一試中舉。
十二歲的他,是大鄴朝有史以來最年輕的舉人,名聲遠傳京師。
作為家族中最有出息的子弟,他被寄予厚望,正是意氣風發的翩翩少年郎。
只一夜,一切都天翻地覆。
殷父不慎卷入江南官場貪污案,依據大鄴刑律,官吏貪贓者梟首示眾、剝皮楦草。但他因不堪忍受酷刑,在家中書房自縊。
巴蜀的殷家大宅里,燈火通明,一片混亂,數十根火把晃得人眼睛都睜不開,殷家一家老小跪在地上,聽候司禮監的太監宣旨。
凡十歲以上男童,沒入奴籍;七歲以上女童,充入教司坊,其余人等,流放嶺南。
父親死在了江南,母親聽聞噩耗后,趁錦衣衛破門而入前,帶著八歲的妹妹,吞金自盡。
他連最后一面都沒有見到。
押解進京的路上,他一身鐐銬,衣衫襤褸,曾經的凌云壯志,雄心抱負,統統化為灰燼。
宣旨的太監瞧上他了,打算把他孝敬給宮中某位貴人,故而著人牢牢看緊他。
入宮為奴,那真是再無翻身之地。
但他跑不了,更死不了。
送進宮后,他被洗刷干凈,身無寸縷地送上了汪徵的床。
因著汪徵特殊的變態嗜好,他沒有被閹。
但幾乎生不如死。
每個不眠的夜里,他咬著牙無聲淚流,無數次在想,為何偏要獨留他一人茍活呢?
他曾試過逃跑,但因不熟悉宮中地形,竟跑到了李明月的宮中。ӳƶ
見他慌不擇路,滿眼驚恐迷茫,李明月便以為他新進宮的小太監,因受不住打罵跑了出來。
司禮監來拿人時,九歲的小公主出聲護住了他,說是見他長得好看,便邀他一起玩耍。
李明月的這番佐證,讓他免于被汪徵丟進暗室,放血而死。
對汪徵來說,一次不忠,百次不用,沒用的廢物自然要處理掉。
因李明月的打岔,他逃過一劫,但也曾怨恨,為何李明月要多管閑事,救他性命。